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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經濟發展促使企業注冊總數持續提升,而在我們進行相應公司發展的全過程中,我們了解需要滿足相應商標。而在我們注冊相應商標的那時候,當商標成功注冊以后,我們了解商標存有一個十年的應用期限,到期以后商標是不是可以再次應用呢?
注冊商標到期以后該如何做呢?在我們進行商標注冊的那時候,依據《商標法》的有關要求,在我們進行相應商標注冊成功以后,商標會存有一個十年的應用期限,而在我們商標應用期限到期以后,假如需要再次應用相應商標的,我們能夠進行商標續展來增加商標應用期限。依據《商標法》有關要求:注冊商標應用滿期,需要再次應用的,商標注冊人理應在滿期前十二個月內按規定申請辦理商標續展辦理手續;在這段時間無法申請辦理的,能夠給與六個月的寬貸款展期。每一次商標續展注冊的使用壽命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應用滿期隔日起測算。滿期未辦商標續展辦理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商標局理應對商標續展注冊的商標給予公示。盡管我們能夠根據商標續展來得到相應商標,可是在我們進行相應商標續展的那時候,我們都是需要滿足相應標準,而且還需要依據有關要求提前準備好相應的商標續展原材料,以后才可以向商標局明確提出商標續展申請辦理,不然商標到期以后將會造成無效,比較嚴重的還會影響到企業的銷售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