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塔哥尼亞商標因商標稀釋聲明而聞名
更新時間:2020-12-01 16:03:41
2019年4月,戶外服裝公司Patagonia,Inc.在加利福尼亞中央區地方法院起訴Anheuser-Busch,LLC。巴塔哥尼亞針對Anheuser-Busch品牌“ Patagonia Brewing Co.”提出了八項索賠。索賠包括商標侵權,商標稀釋,原產地名稱虛假以及取消若干商標注冊的訴訟。安海斯-布希(Anheuser-Busch)提出動議,駁回巴塔哥尼亞的五項索賠,包括巴塔哥尼亞的商標攤薄索賠。安海斯-布希(Anheuser-Busch)辯稱,巴塔哥尼亞(Patagonia)無法證明其PATAGONIA?商標具有支持該商標的必要聲譽和獨特性稀釋索賠。地方法院裁定Patagonia充分聲稱PATAGONIA?商標是著名和獨特的;因此,安海斯-布希的解雇動議被拒絕。
巴塔哥尼亞的主要抱怨是它反對安海斯-布希使用與巴塔哥尼亞自己的食品和啤酒生產線Patagonia Provisions類似的徽標制作和銷售啤酒。
鑒于巴塔哥尼亞商標的知名度,巴塔哥尼亞聲稱商標被稀釋。為了適當地聲稱商標被稀釋,巴塔哥尼亞需要證明:(1)其商標是著名的和獨特的;(2)Anheuser-Busch?在商業中使用Patagonia的商標;(3)在Patagonia的商標成名之后,開始使用Anheuser-Busch?;(4)安海斯·布希(Anheuser-Busch)對商標的使用可能會因模糊或失去光澤而導致稀釋。Jada Toys,Inc.訴Mattel,Inc.,518 F.3d 628,634(9th Cir。2008)。Anheuser-Busch對PATAGONIA?商標出名和獨特提出異議。
為了證明商標對于稀釋要求足夠出名,評估了四個非排他性因素:(1)商標所有者的廣告或宣傳的持續時間,范圍和地理范圍,無論是所有者或第三方;(2)以該商標提供的商品或服務的銷售數量,數量和地理范圍;(三)商標的實際認可程度;(四)商標是否已經在主注冊簿上注冊。15 USC§1125(c)(2)(A)。
當一個當事方試圖斷言其商標是著名和獨特的時,沒有成功懇求的標準標準。在這里,地方法院認定巴塔哥尼亞已成功宣稱其PATAGONIA?商標是著名和獨特的。為此,巴塔哥尼亞解決了上述四個因素中的每個因素,盡管有些指控比其他指控更為具體。巴塔哥尼亞聲稱有兩個因素:第一,它擁有PATAGONIA商標的主要注冊;第二,它擁有PATAGONIA商標的主要注冊。第二,其PATAGONIA?商標自40年前首次使用以來已得到高度認可。但是,巴塔哥尼亞對其廣告數量的斷言有些含糊。
關于巴塔哥尼亞的廣告工作,巴塔哥尼亞聲稱它花費了“大量時間,金錢和精力來廣告和推廣使用PATAGONIA商標的產品和服務。”?Patagonia,Inc.訴Anheuser-Busch,LLC,2:19-CV-02702-VAP-JEMx(CD Cal.Sept.3,2019)。值得注意的是,巴塔哥尼亞沒有宣稱可量化的廣告數量;相反,它僅通過宣稱“巨額”廣告獲得了成功。
巴塔哥尼亞確實提供了與銷售數據相關的離散數字-100億美元。巴塔哥尼亞聲稱,自1985年以來,巴塔哥尼亞的銷售額已超過100億美元。ID。在審查所有四個因素時,地方法院認為巴塔哥尼亞正確地聲稱其PATAGONIA?商標是著名的和獨特的,并否認了安海斯-布希的撤消動議。
該案例表明,在商標稀釋案例中成功地聲名和獨特性不一定總是需要每個因素的具體數字。此外,雖然判例法表明,成名沒有必要的必要數量的魔術,但巴塔哥尼亞自1985年以來的銷售額為100億美元(每年約3.03億美元),可作為未來訴訟人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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