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案件的被告人在清除了名字后,是否可以避免處罰
更新時間:2020-12-01 15:54:35
當負責任的忠實員工披露特權通訊時,公司可以明確放棄其特權,并且可以依靠律師的建議暗中放棄特權,以在訴訟中獲得一些好處。當其中任何一種發生時,公司可以采取什么措施避免后果?
在Airhawk International,LLC訴Ontel Products Corp.案中,被告產品策略和業務發展副總裁在商標案件保存中作證:“法律顧問'為我們清除了名字。'”案號18-cv- 0073-MMA-AGS,2019美國區。LEXIS 122675,于* 2(SD Cal.2019年7月23日)(原件更改)。法院認為,證詞可能會導致默示放棄,并且“也可能支持明確放棄的主張。”?ID。7歲時。但是法院隨后向被告保證,其“可以通過放棄默示放棄的依據來保護其來文的機密性”。如果是這樣,被告將必須“提出一項規定:(1)它將不以任何方式在法院之前使用律師-委托人的來信……(2)它將確保指示其證人有關該規定,以:確保他們不會無意間透露此類律師-客戶的來信。”?
公司應歡迎某些法院給予他們避免明顯明示棄權或明顯隱含棄權的后果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