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專利商標局采用人工智能
更新時間:2020-12-01 15:54:22
如果智能的特征是解決問題,那么呼吁人工智能來解決人類智能無法解決的復雜問題也就不足為奇了。存在知識產權法以獎勵智力,創造力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然而,隨著社會適應沉浸在人工智能中的世界,該國的知識產權法尚未這樣做。《憲法》似乎只在考慮人類發明者,它在第一條第8節第8條中說:“?國會有權……通過在有限的時間內確保作者和發明者獨占專有權,促進科學和實用藝術的進步。他們各自著作和發現的權利。”當《專利法》在35 USC§100(f)中說:“發明人”一詞指的是個人,或者,如果是共同發明,則是發明或發現該主題的個人集體發明。”?實際上,早在1956年,美國版權局就以版權法僅適用于人類作者的身份,拒絕注冊由計算機制作的音樂作品。
美國專利商標局(PTO)意識到有必要進行調整,最近發布了通知,征求公眾對與人工智能相關的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2019年8月,PTO發布了《聯邦登記公告》,第84期。Reg。166(2019年8月27日),標題為“請求對人工智能發明專利進行評論”。10月30日,PTO發出了另一個通知,即美聯儲84號,擴大了調查范圍。Reg。第210號(2019年10月30日),題為“要求對人工智能創新的知識產權保護發表評論。”?最終,PTO在2019年12月3日發布了第三份通知,將先前通知的評論期延長至2020年1月10日。所有通知都可以從PTO的網站上下載:?https://www.uspto.gov/learning-and-resources/federal-register-notices/federal-register-notices-2019。
即將于2020年1月10日對通知中提出的問題進行公眾評論的截止日期即將到來。這是未來技術和知識產權的重要課題,政府明確地對待這些重要問題。Vedder Price股東Daniel Shulman一直在積極關注這一問題,最近在西雅圖的一次會議上發表了重要講話,該會議由技術重量級人物參加,主題為“人工智能與專利:計算機發明某些東西會發生什么?”。如果您有關于保護與人工智能相關的創新的想法,并想發表評論,請致電(312)609-7530與Shulman先生或Vedder Price的其他知識產權律師之一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