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管理馳名商標的權利
更新時間:2020-12-01 15:50:34
馳名商標的所有人在如何使用其名稱上有多種選擇,并且可以防止在其他類別中對類似的個性化手段進行不公平的注冊。
馳名商標的專有權
《俄羅斯民法典》在處理商標專有權方面沒有任何限制。商標所有者可以:
??根據許可協議授予另一實體使用該商標的許可;
?締結特許權協議,并將商標使用權與其他知識產權的專有權一起轉讓;
?使用商標的專有權作為質押項目;
?將專有權轉讓給指定(根據轉讓協議)。
根據《民法典》第1490條,對商標專有權的任何處置必須以書面協議的形式執行。這必須在俄羅斯專利商標局(Rospatent)進行注冊,然后再在“馳名商標注冊簿”中發布相關信息,以便第三方可以驗證是否有可能獲得使用該商標的許可。
積極使用的著名商標的一個例子是組合名稱“ Rospechat”,該商標已在經銷,加工,印刷收藏局注冊。根據登記冊,自該商標于2004年獲得知名度以來,權利持有人已根據非排他性許可協議將其使用權授予了12家企業。重要的是要注意,授予多個許可時,商標所有人有權為每個協議設置不同的有效期。例如,LLC Baikal擁有與第33類(伏特加)中的商品有關的馳名商標?'Baikal'的專有權,該公司已向多家企業授予了長達10年的非獨占許可,并在整個有效期內的專有權在俄羅斯領土上的商標。
限制條件
盡管馳名商標的所有者有權選擇處置這些專有權的任何方法,但仍然存在許多限制。《民法典》第1488(2)條禁止“如果可能是使消費者對產品或其制造商產生誤解的原因”,則放棄對商標的專有權。
但是,該立法并未指出Rospatent如何確定誤導消費者的可能性。在申請注冊馳名商標時,權利人必須出示證據,證明商標受到廣泛歡迎和消費者認可。Rospatent必須確認對優先權要求的主張是正確的,該名稱確實為消費者所熟知,并且在查看商標時會想到產品與生產者之間的關聯關系。
異化協議
當一個著名的名稱被轉讓時,很可能誤導消費者關于產品的制造商。根據許可協議授予馳名商標的權利可能會導致消費者中的制造商之間產生混淆。
從保護消費者的角度考慮這種情況時,在以下示例中可以看到根據轉讓協議轉讓專有權的最可靠方法。Nidan Juices公司自2010年以來一直是32類產品(果汁,番茄汁)的著名商標?MOYA SEMYIA(我的家人)的權利持有人,主要是根據許可授予使用該名稱的權利到另一家企業。一段時間后,它與該制造商簽訂了轉讓協議,將專有權完全轉移給個性化手段。
應當優先采用這種將權利轉讓給馳名商標的方法,因為在這種情況下,主要權利持有人可以驗證馳名商標的未來所有人的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