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明確了商標局發布的續展程序
更新時間:2020-12-01 15:39:35
中國商標局已發出關于商標續展的通知,這些商標是在中國商標局進行異議程序,在商標審查和裁決委員會(TRAB)進行審查或在法院上訴的主題。
在中國,商標注冊的初始期限為自異議期滿(三個月)起,為期10年。如果商標申請進行反對,它通常需要幾年的時間由發行決定商標任職時間-甚至更長的時間(如果該決定需要由TRAB審核并進一步上訴至法院)。因此,當TRAB或法院發布允許所涉商標注冊的裁決時,初始注冊期可能已到期。2009年1月20日發布
的商標局通知如下:?
初始注冊期限即將到期的商標:商標所有者可以在注冊期滿后的六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期滿后有六個月的寬限期。?
初始注冊期限已經到期的商標:商標所有人可以在通知發布日期的一年內(即2010年1月19日之前)申請續展。
商標局收到續展申請后,將根據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或法院是否支持或駁回異議來決定是否批準該申請。如果最終拒絕商標注冊,商標局將拒絕續展申請,并且可以退還續展費。
凡商標已經跟隨反對,審查或法院訴訟程序批準注冊,但注冊的初期已在決定生效之日起期滿,商標所有者可以在發布之日起一年內申請續展商標局注意。
即使最終允許注冊商標,未申請續展也將導致注冊被取消。
商標所有人檢查其注冊何時到期,并在適當的期限內申請續展,以免經過多年的訴訟而取消其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