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品牌-臺灣公司在美國的商標提示
更新時間:2020-12-01 15:39:00
多年來,美國一直是臺灣最重要的貿易伙伴之一。臺灣公司在美國創建和營銷品牌名稱時,應牢記以下關于商標權的美國法律考慮。
一,商標選擇
為了在美國受到法律保護,商標必須具有一定程度的固有獨特性(即,除作為來源標識符外,它對產品或服務的意義很小或沒有意義)或獲得的獨特性,即“次要含義”(即,消費者將產品或服務的特定描述性術語僅與單個所有者相關聯)。“ Fanciful”商標(例如,汽油為EXXON),“任意”商標(例如,計算機為APPLE)和“ Suggestive”商標(例如,曬黑乳液為COPPERTONE)都具有固有的獨特性,并且可以立即注冊,而“ descriptive”商標(即,只有在消費者識別出商標后,才能注冊“ BEST BUY”(用于電子商店)作為來源指示。因此,在為美國市場選擇品牌名稱時,臺灣公司應努力采用固有的獨特名稱,因為它們在受到保護之前不需要第二含義的證明。
二。商標搜索
一旦商標被選中,一個商標清除搜索應該進行,以確保在市場上確實沒有存在混淆的近似商標。此項搜索將有助于確定擬議商標是否與可能引起未來爭議的任何其他商標相混淆。另外,如果一個擬議商標通常與許多其他第三方商標類似(“擁擠”的情況),則將其視為“較弱”,這表明應選擇其他商標。
搜索結果應由美國律師進行分析。如果以后與第三方發生爭執,美國律師提供的許可意見書也將有助于確立商標的誠實采用。
三,商標使用和注冊
除注冊外,還可以通過僅在美國使用商標來獲得商標權。但是,在美國專利商標局(“ PTO”)進行商標注冊具有許多優點,包括提供建設性通知和法律推定的商標所有權,防止侵權商品的進口能力。
要獲得注冊,申請人必須在美國正在使用或有真誠使用該商標的意圖。如果該商標已在使用中,則可能會提出“基于使用”的申請。如果商標仍在開發中,則可以提出“使用意圖”申請。使用意圖的申請是有利的,因為它們會在美國實際使用商標之前確定一個建設性的優先使用日期。
IV。發牌
在臺灣,缺乏對被許可人使用商標的質量控制不會對商標許可的有效性產生不利影響。但是,根據美國法律,如果許可人未進行適當的質量控制,則所有者可能會失去其商標專有權。
因此,許可協議需要允許商標所有人定期檢查被許可人的商品和制造,以確保其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還應規定銷毀任何未經批準的產品。
五,執法
在美國,未對第三方強制執行商標權可能會導致商標權損失。因此,對于商標所有者來說,監視和管理可能侵犯第三方商標的行為非常重要。
A.異議和取消程序
一個商標所有者應監控第三方商標與PTO申請,以確保沒有相同或混淆性相似應用的商標申請提出。如果發現申請,所有者可以通過異議程序反對其注冊。如果違規商標已被授予注冊,則商標所有者可以隨后尋求取消注冊。
B.“鎖存”和“默認”防御
Laches辯護是指商標所有者在提起訴訟方面的不合理延誤,這會損害被告的利益。默認抗辯要求商標所有人明確或隱含地同意被告的行為的肯定性字眼或作為。因此,商標所有人應注意及時積極地維護其商標權。
VI。結論
成功的“品牌臺灣”戰略既需要完善的商業計劃,也需要完善的法律策略。了解美國商標法的保護和限制的臺灣公司將更有利于最大化其品牌價值,并利用消費者日益增長的對“臺灣制造”的認可作為對高質量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