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商標上訴法院裁定侵權著名的馬里布瓶子
更新時間:2020-12-01 15:38:11
2018年12月3日,作為歐盟商標上訴法院的阿利坎特上訴法院第8條宣布,由Productos Ibicencos,SL和Aromáticasde Ibiza,SL銷售的Ibiza Beach飲料–瓶與井井非常相似,已知的Malibu瓶子–在該瓶子的形狀上侵犯了Absolut Company AB(TAC)的3D和圖形商標。
事實
2017年11月24日,TAC和Pernod RicardEspa?aSA在歐盟商標法庭上對Productos Ibicencos,SL和Aromáticasde Ibiza,SL提起訴訟,侵犯了兩個保護其井眼形狀和外觀的3D EU商標和一個西班牙圖形商標著名的Malibu瓶(已標記和未標記)。其次,原告進行了不正當競爭,就好像被告的酒精飲料被稱為伊比沙海灘一樣,它的瓶身是白色,黑色的蓋子,與馬里布的瓶子非常相似。
被告否認侵權,除其他外,指稱未使用TAC商標。
決定
歐盟第二商標局沒有評估商標訴訟,因為它支持被告的不使用例外。但是,法院以被告人的產品在消費者之間造成混淆并利用了原告產品聲譽的不正當理由為由,維持了針對不正當競爭的附屬訴訟。
盡管這一判決是有利的,但TAC向歐盟商標上訴法院提出了上訴,堅持要堅持主要的商標侵權訴訟。上訴法院維持了上訴的全部內容,裁定如下。
不使用例外
歐盟商標上訴法院駁回了被告提出的不使用例外,理由是一審法院在評估使用證據時犯了錯誤,TAC提交了許多不同形式的銷售發票已充分證明了這一點。歐盟國家。此外,在適用歐洲法院判例法時,法院發現,即使產品帶有標簽銷售,未加標簽的Malibu瓶上的商標仍在使用。
獨特性
為了確定TAC商標的獨特性,歐盟商標上訴法院考慮了原告提交的一項調查,該調查顯示,有79.1%的被調查者和86.3%的30歲以下的被調查者將商標與未貼標簽的Malibu瓶相關聯與產品。
知名人物
在確定TAC的商標是否眾所周知時,法院考慮了以下因素:
原告提供的上述調查;
馬里布的高銷售額;
交咨會在廣告方面的投資;
西班牙專利商標局的一項決定,承認3D EU商標的知名度,包括MALIBU瓶的形狀(標有標簽);和
商標保護協會認證。
鑒于上述考慮,歐盟商標上訴法院基于以下理由充分支持了侵權訴訟。
混亂的可能性
根據《歐盟商標條例》第9(1)(b)條,法院裁定,由于以下原因,TAC的商標與被告的Ibiza Beach產品之間可能存在混淆:
后者與受商標保護的標志之間的相似度很高;
貨物外觀相同。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認為,不同的單詞元素(即“ Ibiza Beach”和“ Malibu”)不足以避免造成混淆的風險。
不公平的優勢
根據《歐盟商標條例》第(9)(1)(c)條,法院裁定,被告利用了TAC商標的不公平優勢,因為其產品外觀非常相似。法院認為,這種行為是寄生的,因為它試圖利用TAC商標的聲譽。
歐盟商標上訴法院也支持TAC提起的損害賠償訴訟。賠償金額將在執行程序中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