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登錄
您的電話號碼僅用于注冊登錄,我們采用SSL加密技術,確保您的信息安全,請放心提交。
會員注冊
您的電話號碼僅用于注冊登錄,我們采用SSL加密技術,確保您的信息安全,請放心提交。
注冊公司人人都想,可是相應對于注冊人的要求也是比較高的,有很多人可能在年少時期不小心做了違法犯罪的事情,現在想注冊公司,擔心不能注冊,那么有過犯罪行為的人,可以注冊公司嗎?
答案是可以的。
有案底或者坐過牢的人是可以注冊公司的,之前的犯罪記錄并不會影響你創業。
但是以下這些情況就例外了: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2、因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未逾五年;
3、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
4、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且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注意:公司違反前款規定選舉、委派董事、監事或者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該選舉、委派或者聘任無效。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出現本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應當解除其職務。
可以看出,如果你之前有違法犯罪行為,是可以注冊公司,但是如果你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時,如果你曾經有一些嚴重的作案情節的話,則是無法擔任的哦!